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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第四届“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分享 2016-06-02 来源:原创 作者:易茜 编辑:本站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局决定于2016年6月至10月开展长沙市第四届“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立
  “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10名;
  “魅力教师提名奖”10名
  二、评选对象
  长沙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前三届已获“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荣誉的除外)。
  三、评选条件
  1、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关爱、尊重、激励和引导每一个学生,具有感人的故事,具有崇高的师德,具有人民教师教书育人、忠诚敬业的精神品质,代表了星城教育工作者的先进性;
  2、创新教育理念,教育行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具有创造精神,敢为人先,教育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与赞誉;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鲜明的个人风格,其优秀事迹已在社会中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组织领导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长沙市教育局主办,并成立第四届“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卢鸿鸣
  副组长:邓  芸、陈仕强
  成  员:陈利群、李  彤、戴伟军、陈文清、肖万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协调等事务,陈利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评选方法与步骤
  在所辖范围内,以省、市属和区县(市)学校(单位)为独立单位,层层推选,按给定名额评选出本区域、本单位魅力教师人选,提交第四届魅力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评选候选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再经市教育局党委讨论研究,最终确定20名入围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的20名入围候选人通过专家团和大众评审现场决选,得分排名前10位的授予长沙市“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荣誉称号,另外10位授予“魅力教师提名奖”。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6月2日—6月15日)
  在全社会全系统广泛宣传,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长沙教育”公众微信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各区县(市)及省、市属学校(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推荐(2016年6月16日——7月5日)
  推荐表格在长沙教育信息网(www.csedu.gov.cn)下载(复印件有效),所有推荐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409室,联系人:黄雪蕾,电话:84899723)。各区县(市)教育局经评审后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属民办学校推荐的候选人送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审核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属学校(单位)候选人由本单位审定后直接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初选推荐名额共50名:浏阳市、宁乡县各6名,长沙县、望城区各5名,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各3名,省、市属学校(单位)共10名(每单位可各推荐1名参加初选;经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研究确定10名事迹突出者进入50人名单,其中民办学校人选不少于2名)。
  第三阶段:初审、公示(2016年7月6日—8月31日)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和市教育局党委讨论研究确定的20名入围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必要,评委会成员可到20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如有异议,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及时更换候选人员。
  第四阶段:宣传、推广(2016年9月1日-10月上旬)
  20名入围候选人确定后,其先进事迹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以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媒体及学校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第五阶段:决选、表彰(2016年10月中旬)
  1、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后,组织“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现场决选和表彰。决选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候选人VCR视频播放,每位时间不超过2分钟;②即兴展示。不拘形式与内容,每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现场决选的评审组由两个部分组成:①专家评审,10人;②大众评审,400人,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投票、计票、统票过程全程公示,得分排名结果(专家评审占40%,大众评审占60%)由公证处予以公证并现场公布。现场举行表彰仪式,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授予长沙市“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荣誉称号,另外10位授予“魅力教师提名奖”。
  第六阶段:延伸、辐射
  组织“魅力教师”宣讲团,在全市巡回演讲;组织“魅力教师”进行送课下乡、培训讲座等公益活动,将“魅力教师”的影响力拓展至教育教学一线。
  六、评选要求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层层造势,广泛宣传发动,浓厚宣传氛围,将第四届“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深入到教师、学生和家长当中。
  1、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本区域、本单位魅力教师的评选活动。凡不经层层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不纳入评选范围。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教师应当是本区域、本单位中成绩最明显、事迹最感人、贡献最突出、时代特征最鲜明的教师代表。
  3、推荐材料于7月5日前报送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①《“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人选推荐表》原件;②“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人选推荐材料原件;③“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人选事迹材料原件;④推荐人选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⑤《推荐表》中涉及推荐人选本人的各类业绩奖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④和⑤两项材料由推荐单位核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各单位提供的推荐人本人身份证、资格证件和表格、事迹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违规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七、奖励办法
  对决选产生的前10位教师授予“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对另外10位教师给予“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提名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附件:
  1、“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人选推荐表;
  2、“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人选推荐材料(300字样式);
  3、“感动星城•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人选事迹材料(2000字样式)。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1: